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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推新颱風守則 落8號波後毋須趕返工 網民:毋須上班 但人工照扣!|網民熱話

社會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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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網民熱話】去年超強颱風「山竹」過後,打工仔趕返工逼爆港鐵站的情況,相信大家仍是歷歷在目。有見及此,勞工處公布新修訂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中,提到若市面的情況混亂,政府會在取消8號颱風警告時公布「極端情況」,在颱風落下後的首2小時,市民毋須啟程上班。

撰文:Smart ED編輯部|圖片:unsplash、新傳媒資料室、討論區截圖|資料來源:討論區勞工處

《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勞工處公布新修訂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當中提到,如超強颱風引來極端的情況,例如公共交通服務嚴重受阻、廣泛地區水浸、嚴重山泥傾瀉或大規模停電,政府會視乎情況,在8號颱風警告改為3號颱風警告前公布「極端情況」。

颱風後2小時 不用立即上班

如在「極端情況」之下,除了與僱主就「極端情況」訂立上班協定的必要人員外,僱員在8號颱風警告取消後的2小時,應留在原來的地方,而非立即啟程上班。政府會審視相關的情況,並在2小時期限屆滿之前,宣布「極端情況」的最新消息,例如會否延長或取消。

僱主應彈性處理颱風上班之事

去年「山竹」過後,趕著上班的打工仔逼爆港鐵站。勞工處指,由於僱員上班路程往往受惡劣天氣影響而延誤,故僱主應按實際情況去彈性處理。另外,如工作地點因受惡劣天氣影響而有潛在的安全風險,僱主應立刻進行安全檢查,採取合適安全措施,才安排僱員返回工作地點。

這是好事 能保障打工仔?

對於勞工處新修訂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不少打工仔都在討論區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有人覺得這是好事,因為風季將至,這樣做是能保障打工仔,而且可以避免像去年超強颱風「山竹」後的情況,「颱風過後,交通未必即時恢復正常嘛,員工難以即時啟程去工作地點。」

網民:仍是混亂

但亦有人認為,此舉只是「除褲放屁」,認為對紓緩交通沒甚麼大幫助,因為「將一齊返工的時間推遲,我點都唔信2個鐘頭可清理晒倒樹,道路回復暢通,加上巨大人流,仍然是混亂吧。」

除此之外,亦有網民覺得這樣做沒甚麼用,因為公司雖說能遲一些上班,但可能會因此扣人工或加班,「奴工主:無需(毋須)上班不過人工照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