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有補水又如何 Work Life Balance才是重點|藍橘子
撰文:藍橘子 | 圖片:網上圖片
澳洲OT的薪水叫「懲罰費」
我問了很多上一代的長輩,他們說那個年代除非有突發事情,否則都不需要加班(OT)。
尤其是外國人當老闆或上司,他們永遠都是最早離開公司的。
而在澳洲,加班(OT)的薪水不叫加班費,而是叫「懲罰費」,是以高於薪水幾倍的價錢來懲罰老闆的。
而在香港慣常的加班風氣,主因是只要上司看到你準時下班,就代表你不勤力這扭曲心態。
OT有錢,香港人也缺錢
從小到大的考試,都是在限定時間完成題目,但長大後工作就變成時間愈長,考愈高分。
我聽過很多老闆都說:「我有付薪水,你們工作是為了錢,我叫你加班是想你們賺更多。你知道嗎外面很多人早晚一份兼職就是為了賺更多的錢!」
聽起來加班(OT)就像恩賜,這位老闆說的其實沒錯,加班(OT)有錢,香港人也缺錢。
但是為什麼我們不喜歡加班(OT)呢?如果加班(OT)是自願,為何還要制訂最高工時呢?
因為我們需要探討的,不是加班(OT)費多少,而是私人生活用金錢換取的價值觀是否正確。
你加班愈多,老闆會賺更多錢
試想一下,現在很多工作都可以用電腦完成,照道理我們只需比以前更短時間就能完成工作才對吧?!
舉個例子,以前需要製作一天的產品,現在有機器幫助,半天就完成了。為什麼我們需要加班呢?
因為…老闆要掙更多的錢啊啊啊!
一間健康的公司營運,就是要每年的總收益都有增長,也就是說每一年都要比上年賺更多的錢。
更多的錢就代表需要更多工作,進一步縮減開支。
也就是說,你加班愈多,老闆會賺更多錢,而你只會得到微薄的加班(OT)費。
拒絕加班,奪回自己的生活權利
社會學家馬克思認為,人類與蜜蜂的分是在於,蜜蜂的工作不是自由意志控制的。
而人類最理想的工作狀態,是在自由意志下,從工作中顯示自我。
例如拉麵店師傅的拉麵,每個細節都能展現出他的個性。就算只是一個Sales,在與客戶溝通時也能展現出他自己。
而現在呢,大部分上班族,拚命工作只為了錢,為了生活,完全與自己無關,形成了「工作時的我不是我」、「休閒生活時才是真正的自我」。
要改變加班(OT)文化不是一件易事,除非員工能聯手拒絕加班,奪回自己的生活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