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 計劃查

房委會計劃查公屋住戶境外資產 網民:會做到….10年後啦

樓市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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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公營房屋需求殷切,公屋最新輪候時間平均要等5.5年,為了防止公屋資源被濫用,房委會日前大幅「加辣」,使公屋資源的合理分配。有委員表示房委會未來方向將會與其他地方協作,以調查住戶境外個人資產。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周三(25日),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包括限制住戶須每兩年申報一次,是否持有物業及「世襲」制度等,將於今年十月起實施。至於不少市民關心的住戶瞞報境外資產的問題。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委員梁文廣指,礙於行政、執法困難,房委會無法到外國或內地調查相關資訊,依靠居民自願申報,惟未來方向將會與其他地方,包括內地協作,以調查懷疑個案。

網民不滿政府拖字訣

有網民在討論區發帖討論此事,諷刺「公屋有錢戶好日子到頭了」,帖文引來網民熱議,網民對相關政策表示歡迎,稱「一做要咁做」,惟認為政府做事緩慢,相信要「十年八載」相關政策才可以落實。

  • 「如何查?即係又拖喇」
  • 「香港政府做事,沒10年都7,8年拖,政府部門和另一個政府部門都要私隱….現在仲話外地…..只是屁話!會做到….10年後啦」
  • 「房署做野出名慢,聲大大,無貨賣,幾十年後先願意抽空更新富戶政策」

房委會收緊公屋政策

最新方案收緊富戶政策和子女加戶等安排,要求租戶入住後,每隔兩年申報一次資產。並須表明同意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簽訂任何協議(包括臨時協議)一個月內)向房委會申報。並將「定期暫准居住證」的期限由最長12個月縮短至最長四個月。在四個月限期過後,有關租戶必須遷出,房屋署不會重新評估其資格。

委員亦就「世襲」制度作出修訂,若年長租戶的戶籍內已有成年子女,便不得申請加入其他成年子女。若戶籍內沒有成年子女,年長租戶則仍然可申請加入最多一名成年子女。

另外,因作出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觸犯「屋邨管理扣分制」等而被終止租約的前公屋租戶,由終止租約當日起計不得再次申請公屋的限制年期由兩年延長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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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圖片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