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女職員擦傷肩膀 放448日病假 署方回應:永久喪失部分賺取收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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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霍啟剛上月底在立法會質詢一宗公務員病假案例,指一名食環署女職員2019年在元朗因執勤被市民推跌,僅是肩膀擦傷,並無骨折,當日出院,但卻累計請假448日(110日初次病假,及復工後再請338日),並透過律政司向涉事市民索賠約44萬港元,涵蓋病假薪酬及僱員補償。霍啟剛質疑病假天數與索賠金額的合理性,認為可能損害市民權益及公眾對公務員的信心,促請政府完善機制,確保公平與透明。
食環女職員放448日病假
涉事市民為一名67歲退休老翁,他2019年因亂拋煙頭與女職員推撞,被控普通襲擊,後判罰款及緩刑。到了2023年,收到食環署通知向其索賠44萬港元,老翁表示僅靠「生果金」與少量儲蓄維生,賠償後恐導致破產,其妻亦需重新工作幫補家計。
食環署回應與機制說明
食環署日前回應傳媒查詢,指該女職員因事件受傷後,需在4間公立醫院及3間公立診所接受治療及診斷。經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多次審視,確認女職員的身體多處受傷,並永久喪失部分賺取收入能力,亦確認病假天數經專業評估屬必要。
食環署強調有嚴謹機制處理工傷個案,在批出病假前,需審查醫生證明書並召開醫事委員會評估健康狀況。對於向市民索賠一事,署方稱有責任向施襲者追償,過程中會尋求法律意見;被索賠方可提出抗辯,或說明財務困難等情況,再由政府決定是否繼續申索及申索金額,個案最終或交由法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