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區選被DQ案 高院駁回司法覆核許可

黃之鋒區選被DQ案 高院駁回司法覆核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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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參加區議會選舉,被裁定提名無效,黃之鋒提出司法覆核,下午被高等法院拒絕批出覆核許可。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頒布書面裁決理據,指黃未有提出選舉呈請挑戰選舉主任決定,是錯誤使用司法程序,而目前亦未能證明選舉呈請比起司法覆核缺效率,因此駁回他司法覆核的申請,黃之鋒一方需支付訟費。

黃之鋒在庭外表示,對裁決感到失望,認為選舉呈請只能處理選舉中程序問題,空間非常有限,未能處理選舉主任有否濫權和違憲。對於今次高等法院的決定,黃之鋒認為顯示本港法庭作風保守,不利民主發展,考慮到訟費問題,他會與律師團隊商討是否提出上訴。

資料來源:AM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