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債官司逆轉】6000萬澳元賭場豪賭舊帳 追討逾億元逾期利息被駁回 原告需負擔全案訟費
香港高等法院最近就一宗跨境賭債利息糾紛頒下判決,案中原告向被告追討逾一億港元的逾期利息,主張雙方曾口頭約定年息24厘。案件源於2015年一宗澳洲賭場的巨額信貸交易,涉及本金合共6000萬澳元,折合約三億多港元。被告其後已透過中介公司清還本金,惟原告堅稱另有一筆利息未曾收回,遂入稟高院興訟。法官審理後裁定原告全部訴訟請求不成立,需要負擔訟費。
【六日輸清】6000萬澳元從何而來
據法庭文件顯示,事件源於2015年一宗海外賭場信貸安排。被告黃有龍透過中介公司太陽城取得博彩信貸,先後兩次合共借入6000萬澳元籌碼,首批4000萬澳元在短短兩日內悉數輸清,其後再借入2000萬澳元翻本,結果同樣全數輸掉,六日之內共輸掉6000萬澳元本金。消息指,事後黃有龍與太陽城之間就還款安排另作協商,於2016年2月至2019年11月期間陸續向太陽城直接還款,金額合共約2.73億港元,太陽城其後於2019年9月確認有關債務已全數清償。
【利息爭議】原告稱曾口頭約定24厘年息
本金了斷,不代表爭議完結。原告蔡一鳳為已故亞視前執行董事盛品儒的遺孀,她入稟指自己曾為黃有龍的博彩信貸安排提供協助,並聲稱雙方口頭約定,一旦拖欠還款,須按年息24厘計算利息,因而向黃有龍及其助手周海源提出索償,涉及金額逾一億港元。辯方則質疑原告的身分及口頭協議是否存在,指出涉案的博彩信貸合約實際上是由太陽城與黃有龍雙方訂立,原告僅屬促成交易的業務中介,並非借貸關係中的債權人,亦未有承擔任何信用風險,因此無權向被告個人追討利息。
【法院裁決】原告敗訴需付全數訟費
高院經審訊後,於2026年6月30日頒下判詞,裁定原告蔡一鳳全部訴訟請求不成立。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涉案6000萬澳元的博彩信貸合約關係,是建立在太陽城與黃有龍之間,原告未能證明她本人與黃有龍存在其所主張的口頭借貸及利息協議,亦未能證明她曾就有關款項承受個人信用風險。法官因而駁回原告向黃有龍及周海源提出的全部訴訟請求,並裁定訟費由原告蔡一鳳一方負擔。值得留意的是,今次判決集中在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借貸及利息合約關係的事實爭議,並未觸及香港《放債人條例》下利率是否合法的問題。據悉,蔡一鳳一方對判決結果不服,已表示將會提出上訴,換言之案件仍有機會出現變數。
| 爭議項目 | 數據/內容 | 洞察 |
| 涉案本金 | 合共6000萬澳元(4000萬+2000萬) | 六日內全數輸清,籌碼消耗速度驚人 |
| 本金還款 | 2016年2月至2019年11月合共還款約2.73億港元 | 透過中介公司分期清還,非一次過了斷 |
| 爭議利息 | 原告主張年息24厘,索償逾一億港元 | 本金了斷不代表爭議完結,利息爭拗才是訴訟核心 |
| 法院裁決 | 原告全部請求被駁回,需付全案訟費 | 身分及合約關係舉證不足,敗訴收場 |
| 後續發展 | 原告一方表示將提上訴 | 案件未必就此完結,變數仍在 |
這宗官司之所以值得留意,並非因為當事人與演藝圈的淵源,而是它清楚示範了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的重要性 — 即使涉及金額龐大,法庭最終仍要看合約關係與資金往來是否有實質證據支持,而非單憑口頭陳述。對於任何牽涉私人借貸、中介安排的財務糾紛而言,能否清楚界定合約雙方身分、資金是否由自己承擔風險,往往就是官司勝負的關鍵。案件既然仍有上訴空間,最終結果如何、雙方會否再有新證據呈堂,仍然值得繼續留意。
免責聲明:本專頁刊載的所有投資分析技巧,只可作參考用途。市場瞬息萬變,讀者在作出投資決定前理應審慎,並主動掌握市場最新狀況。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刊及相關作者無關。而本集團旗下網站或社交平台的網誌內容及觀點,僅屬筆者個人意見,與新傳媒立場無關。本集團旗下網站對因上述人士張貼之資訊內容所帶來之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