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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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於1982年4月1日成立,轄下設有三個專責辦事處,包括地政處、測繪處,以及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專門負責管理本港的土地及相關行政事宜。

其中,地政處負責批出及徵收土地、因應各種用途為土地和物業估價、執行契約條款、市區重建,以及保養未批政府土地上的人造斜坡等。

測繪處負責土地測量及製圖工作,進行土地界線測量及航空測量,以及製作紙品和數碼地圖等。

而法律諮詢及田土轉易處提供內部法律意見、執行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以及審批大廈公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