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及BOO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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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即建設、營運及轉移模式,由政府向相關項目公司授出經營權,授權其於指定期間根據特許協議建造及經營設施,以及於指定特許期屆滿後將項目設施的所有權,轉讓予政府或其他指定單位。

BOO即建設、擁有及營運,相關項目公司能保留所有營業收益盈餘。公司負責為項目及相關土地收購成本融資,並設計、建造、營運及管理該項目。

上述兩項目模式,均常用於工業污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