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文錦渡截貨車 拆解過關檢疫規例

【百公斤曱甴白鼠闖關】香港海關文錦渡截貨車 拆解過關食物與動植物檢疫規例 教你點帶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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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百公斤的曱甴、果蠅、白老鼠,竟然想「浩浩蕩蕩」過關入境香港。香港海關近日在文錦渡截查一輛入境貨車,起出這批令人嘩然的「貨物」,事件旋即成為熱話。獵奇之餘,這宗個案其實戳中一個很多人都糊裡糊塗的問題:由內地過關返港,究竟甚麼可以帶、甚麼一帶就犯法?趁著這單新聞,正好一次過拆解過關檢疫的規例與罰則。

一宗過關檢疫個案引起全城熱議。據報道,香港海關近日在文錦渡管制站截查一輛入境貨車,檢獲曱甴、果蠅、白老鼠等物共逾百公斤。這批活體及昆蟲的用途惹來各種揣測,但撇開獵奇成分,事件正好提醒市民:無論是北上買餸、代購,還是攜帶手信返港,過關時所帶的食物、動物與植物,其實都受一系列法例規管。帶錯了,輕則充公,重則面臨刑責。以下逐類拆解。

【一般情況】旅客自用食物 合理數量不受限

先講好消息。根據食物環境衞生署的公開資料,旅客在私人行李中攜帶合理數量、供自用的食物,例如水果、蔬菜、全熟的肉類及海產等,一般不受進口管制。

換言之,一般市民北上旅遊或探親,買少量水果、零食或煮熟的餸菜返港自用,通常不會誤墮法網。關鍵在於「合理數量」與「供自用」——一旦數量明顯超出個人食用需要,或涉及商業用途,性質便會由「自用」變成「進口」,須受相關發牌及衞生證明規管。

【要牌照】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

真正容易「中伏」的,是未經煮熟的肉類、家禽及蛋類。根據香港法例第 132AK 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任何人攜帶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入境,若沒有原產地發證實體簽發的衞生證明書,及/或沒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的事先書面批准,均屬違法。

罰則並不輕。一般而言,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及監禁 6 個月。這正是不少人「北上買餸」時的盲點:以為買幾隻生雞、幾磅生肉、幾隻鮮蛋返港無傷大雅,實際上未有衞生證明便已經觸犯法例。此外,食米亦有規限——若攜帶超過 15 公斤,或並非作個人食用或饋贈用途,須具備有效的進口許可證。

【活體動植物】白老鼠等動物入口管制

至於今次個案中的白老鼠等活體動物,管制更為嚴格。一般而言,將動物或禽鳥輸入香港,須事先向漁農自然護理署申領特別進口許可證,部分更涉及《狂犬病條例》等防疫要求;未經批准輸入動物屬違法。

植物及瀕危物種同樣受規管。攜帶受管制的植物、種子或瀕危動植物物種(及其製品)進出香港,須按《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等法例申領許可證。香港海關公開的禁運及受管制物品清單,亦涵蓋動物、植物、瀕危物種、野味肉類家禽蛋及食米等。市民若不確定某件物品是否受管制,最穩妥的做法是過關前先向食環署、漁護署或香港海關查詢。

物品類別 規管要求 要點
水果/蔬菜/全熟肉海產 合理數量、供自用一般不受限 超量或商用即屬進口
野味/肉類/家禽/蛋類 須衞生證明書及/或食環署書面批准 違例最高罰5萬元囚6個月
食米 逾15公斤或非自用須進口許可證 手信也計算在內
活體動物/植物/瀕危物種 須漁護署許可證、受相關條例規管 未經批准輸入即屬違法

逾百公斤曱甴白鼠固然極端,但普通市民「北上買餸」誤墮法網的風險,其實更貼身。過關前搞清楚手上物品是否受規管,是保障自己的最實際一步。個別物品的最新規管詳情,仍應以食環署、漁護署及香港海關的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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