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離岸信託徵20%稅】設立收益清算全周期課稅 須補報2021至2025年 首5個月已追稅130億元
內地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於今年7月底發布新規,首次明確就內地居民的離岸信託全周期徵收20%個人所得稅——涵蓋將資產裝入離岸信託時產生的所得、信託存續期間的收益,以及信託終止時的清算所得。新規要求,凡2021年至2025年期間設立離岸信託但未申報相關所得的納稅人,須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補稅申報,逾期將被追繳滯納金及罰款;部分個案更可追溯至更早年份。今年首五個月,內地取得境外收入的納稅人已累計補繳稅款約130億元人民幣,反映新一輪追稅已產生實質效果。
【富豪反應】走資避險心態加劇
新規出台後,內地高淨值人群的反應明顯升溫。有金融業界人士指出,在當局嚴查走資的背景下,市場資金的避險與轉移心態反而變得更加急切——換言之,加強監管未必令資金留在境內,反而促使部分人加快尋找新的資產配置渠道。據報道,已有內地投資者因持有境外投資收益、未按規定繳稅而被追討稅款,並須按20%稅率補繳個人所得稅,成為新規落地後的具體案例。
| 項目 | 內容 | 洞察 |
| 徵稅範圍 | 離岸信託設立、運作收益、清算三階段 | 首次全周期明確課稅 |
| 稅率 | 統一20%個人所得稅 | 堵塞過往灰色地帶 |
| 補報期限 | 2021至2025年所得須10月底前申報 | 部分個案追溯更早年份 |
| 已追稅成效 | 首5個月累計補繳約130億元人民幣 | 顯示執法力度加大 |
| 市場反應 | 富豪加緊尋求走資及資產配置對策 | 避險心態不減反增 |
【背景脈絡】堵塞離岸架構避稅漏洞
長期以來,離岸信託因其低透明度,被部分內地高淨值人士用作隔離資產、規劃財富傳承甚至避稅的工具。此次新規被視為內地財政收入承壓下,加強對富人境外資產監管的重要一步,目的在於堵塞過往利用離岸架構隱匿資產、規避稅務的漏洞。對於仍持有離岸信託架構的內地居民而言,如何在補報期限前完成合規申報、評估既有架構是否需要重組,將成為未來數月的迫切課題。而對包括香港在內的區域財富管理市場而言,這波監管收緊亦可能牽動部分資金流向及資產配置策略的重新考量。
免責聲明:本專頁刊載的所有投資分析技巧,只可作參考用途。市場瞬息萬變,讀者在作出投資決定前理應審慎,並主動掌握市場最新狀況。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刊及相關作者無關。而本集團旗下網站或社交平台的網誌內容及觀點,僅屬筆者個人意見,與新傳媒立場無關。本集團旗下網站對因上述人士張貼之資訊內容所帶來之損失或損害概不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