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因未年檢未保險需賠償33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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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江西車主因將車輛借給朋友後發生重大車禍,同事受傷成為植物人。該事故調查後,朋友因違反右側通行規定需承擔責任賠償。然而,車主因車輛未過年檢及未購保險,亦被認為需負責。除了司機需要賠償40萬人民幣(約44萬港元)外,車主亦需另外賠償30萬人民幣(約33萬港元)。

司機與車主同擔責任

報導指出,車禍中的司機向朋友借用車輛,接送同事上班,在途中發生嚴重車禍,導致同事重傷成為植物人。雖然司機在事件中需承擔責任,但因車主的車輛未過年檢且未購保險,被認為與司機有同等責任。

法院判決賠償金額

法官考慮到司機接送同事為好意行為,應可減輕其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定司機需賠償40萬人民幣,而車主因將問題車輛借給他人,需再賠償3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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