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 中文法律編輯 月薪64055元 政府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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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今次介紹的筍工是律政司的中文法律編輯,月薪64,055元 ,有興趣的朋友要注意。

撰文:Smart ED編輯部 |圖片:PhotoAC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i) 持有由香港院校頒授的中國語文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ii)具有優良的中文書寫能力;
(iii)能堅持並致力貫徹以淺白語文書寫的原則為寫作方針,並全面了解讀者的要求;
(iv)具有最少5年從事編輯工作的豐富經驗,當中包括:
(a)能獨立按淺白語文的原則修訂文本,使行文更為流暢、更易理解和準確傳意;以及
(b)獨立處理審核句法及文法的工作;以及
(v)具有豐富的語文研究及分析經驗。

主要負責:

負責在編訂、備存和發展律政司綜合法律詞彙方面的編輯工作,包括審閱詞條、提出其他中文詞彙建議,以及就表達方式及內容提供語文意見;就法例及律政司其他刊物的中文擬稿提供編輯支援及語文意見;進行語文問題研究及分析;以及提供語文訓練。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填妥一份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

申請表格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的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一份詳盡履歷,在2018年8月3日或之前送抵香港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東翼3樓律政司法律草擬科行政組 (查詢電話:3918 4630)。

履歷應包括下列資料:(a)由中學起在公開考試中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述明考取成績的確實日期);以及(b)就業紀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資料不齊全或不清楚的申請表不會獲受理。申請人如獲約見,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4至8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則可視作已經落選。

截止申請日期:2018年8月3日(以郵戳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