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補貼計劃|政府電費補貼及電費紓緩計劃結餘用到幾時一覽
政府電費補貼計劃係咩?
政府先後喺 2008、2011、2012、2013、2019、2021、2022 及 2023 年宣布向每個中華電力(中電)及香港電燈(港燈)合資格電力住宅戶口提供補貼,累計最高總額為 $14,000。補貼已陸續於 2008 年 9 月至 2009 年 8 月、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6 月、2020 年 1 月至 12 月、2021 年 6 月至 2024 年 5 月期間全數注入合資格戶口。
補貼只能用作繳交電費,不會以現金發放,亦不可以用作繳交按金。未用完嘅補貼可以轉撥至其後月份,用以支付同一戶口帳單上嘅電費,直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戶口結束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電費補貼計劃 vs 電費紓緩計劃
除電費補貼計劃外,政府亦推行過獨立嘅「電費紓緩計劃」,兩者性質相近但屬不同安排:
| 計劃 | 推行部門 | 金額 | 結餘有效期 |
| 電費補貼計劃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 累計最高 $14,000(2008 年起多輪發放) |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戶口結束(以較早者為準) |
| 電費紓緩計劃(2024-25) | 環境及生態局 | 合共最多 $1,200,2024 年 1 月至 2025 年 12 月分 24 個月發放(每月 $50) |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戶口結束(以較早者為準) |
兩項計劃嘅住宅用電登記用戶均毋須額外申請,資助會自動喺中電或港燈帳單上扣減。資料來源: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官方頁面及環境及生態局官方頁面。

未用結餘可以用到幾時?
兩項計劃嘅未用結餘,均可延續使用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戶口結束為止(以較早者為準)。如住戶喺限期前因搬遷或其他原因結束戶口,已記入戶口但未用完嘅金額將不能再繼續使用,亦不能折回現金或轉至另一戶口。
邊類住戶可以受惠?
根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官方常見問答,以下情況嘅住戶均可能受惠:
- 租客 vs 業主:電費補貼會降低住宅用戶帳單上嘅收費,實際邊方受惠視乎租客與業主之間嘅協議。一般而言,如出租單位嘅租客本身係電力公司登記住宅用戶,租客只需按計算補貼後帳單上嘅應繳款額付款;如帳戶以業主名義登記但租客按協議依帳單金額付款,租客亦可受惠。
- 劏房 / 板間房租戶:同樣視乎住戶與業主之間嘅協議分攤。
- 服務式住宅住戶:能否受惠視乎單位有否安裝電力公司獨立電錶、是否登記為住宅用戶,以及租客與業主嘅協議。
- 空置單位:已登記住宅用電嘅空置單位一般可收到補貼;惟仍在建築商手中、新建成嘅住宅單位則不會獲發補貼。
中電額外電費資助:基層家庭電費補助計劃
除政府嘅電費補貼及紓緩計劃外,中華電力另設「中電基層家庭電費補助計劃」,透過中電社區節能基金撥款 $5,000 萬,向約 73,000 個基層家庭及分間單位住戶提供額外電費資助,包括 65 歲或以上獨居/雙老長者、低收入家庭及殘疾人士,每戶合資格家庭可獲發 $600 資助,合資格分間單位住戶每戶可獲發 $1,000 資助。申請人須為香港居民並持有香港居民身份滿一年,居住於中電供電範圍內,並須正在領取綜援、長者生活津貼、在職家庭津貼或相關資格證明。詳情及最新一輪申請日期可參閱 中電官方計劃頁面。

常見問題
電費補貼要自己申請嗎?
毋須申請。住宅用電嘅登記用戶一般都可以自動得到電費補貼及電費紓緩,資助會直接喺帳單上扣減。
用剩嘅電費補貼可以折現嗎?
不可以。電費補貼只能用作繳交電費,不會以現金發放,亦不可用作繳交按金;戶口結束時未用完嘅金額亦不能折回現金。
電費補貼結餘可以用到幾時?
未用嘅電費補貼及電費紓緩結餘,可延續使用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戶口結束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電費查詢可以搵邊個部門?
中電客戶服務熱線:2678 2678;港燈客戶服務熱線:2887 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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