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神器自保法】折射手機殼熄Mon側拍防不勝防 拆解香港窺淫四宗罪與自保四招
近日一款「折射手機殼」在內地電商平台熱賣,售價約 300 至 600 元人民幣,掀起偷拍恐慌。這種手機殼在鏡頭位置加裝光學稜鏡,透過折射改變拍攝角度,令手機「正面對人、實際側拍」,成像質素號稱達主鏡頭約 95%,更可配合黑屏偷拍,肉眼難以察覺。有賣家甚至公然暗示產品可用於偷拍。事件雖源於內地,但同類隱蔽偷拍工具的威脅無分地域。在香港,自 2021 年起,偷拍已有專門刑事罪行規管,最高可判監禁 5 年。以下拆解香港的偷拍法律與四招自保之道。
【偷拍新工具】折射手機殼如何運作
據報道,這款折射手機殼的原理,是在手機鏡頭前加裝一塊光學稜鏡,利用光線折射,把鏡頭的實際拍攝方向由「正前方」偏轉至「側面」。使用者可以裝作若無其事地把手機正面對著自己或桌面,實際卻在側拍身旁的人;配合手機黑屏功能,受害者更難以發現。有內地商家在宣傳時充斥「懂的都懂」的暗示,個別賣家更直言產品「很多人拿來偷拍裙底」。必須強調,今次事件屬內地電商與內地媒體揭發,並非指香港有售或本港執法情況;但科技令偷拍門檻愈來愈低,正是全港市民都應提高警覺的原因。
【香港有法可依】2021 年新增四宗罪
在香港,偷拍並非「無王管」。根據《2021 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刑事罪行條例》(第 200 章)新增四項針對偷拍的罪行,官方訂明四罪的最高刑罰均為監禁 5 年。四罪分別為:第 159AAB 條「窺淫罪」,處理在他人有合理私隱期望下的偷窺或偷拍;第 159AAC 條「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即俗稱的「影裙底」、「偷拍私密部位」;第 159AAD 條「發布源自上述罪行的私密影像罪」;以及第 159AAE 條「未經同意下發布或威脅發布私密影像罪」,即針對「報復式色情」。此外,法庭可頒「處置令」,命令移除、刪除或銷毀涉案的私密影像。有了這套專門法例,偷拍者將面對明確而嚴厲的刑責。
【立法填補漏洞】舊法為何告不入
為何香港要在 2021 年專門立法?這源於一個著名的法律漏洞。過往控方多依賴《刑事罪行條例》第 161 條「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俗稱「不誠實取用電腦」)檢控偷拍者;然而,終審法院於 2019 年裁定,該條文並不涵蓋犯案者使用「自己」的電腦或手機的情況——換言之,用自己手機偷拍,反而可能「告不入」,漏洞明顯。當時其他可用罪名,如第 160 條「遊蕩」(最高監禁 2 年)、普通法「有違公德」(最高監禁 7 年)等,均非度身訂做,適用有限。正因如此,立法會通過新法,填補這個令偷拍者逍遙法外的空隙,是保障市民私隱的重要一步。
【自保四招】防偷拍實用貼士
法律以外,自保同樣重要。根據官方資料,香港警方 2024 年共接獲窺淫罪報案 172 宗、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報案 350 宗,近 98% 案件以智能手機作案,多發生於公共交通、車站、商場等高人流場所。市民可循以下四招自保:第一,留意鏡頭朝向不對勁的可疑手機或手機殼,若見有人手機黑屏卻對正你的身體低位或側位,應提高警覺;第二,在更衣室、試身室、洗手間等高風險地點,先環視有無可疑鏡頭、反光點或裝置,尤其留意櫃頂、掛鈎與插座位置;第三,乘搭扶手梯或身處密集人群時,可用手袋或文件夾遮擋下方;第四,一旦發現懷疑偷拍,應立即報警並保留證據,切勿自行刪除或破壞對方裝置,以免影響蒐證。
| 罪行(Cap.200) | 針對行為 | 最高刑罰 |
|---|---|---|
| 第 159AAB 條 窺淫罪 | 偷窺/偷拍有私隱期望的人 | 監禁 5 年 |
| 第 159AAC 條 非法拍攝私密部位 | 影裙底、偷拍私密部位 | 監禁 5 年 |
| 第 159AAD 條 發布私密影像 | 發布上述罪行所得影像 | 監禁 5 年 |
| 第 159AAE 條 未經同意發布私密影像 | 報復式色情、威脅發布 | 監禁 5 年 |
偷拍工具日新月異,但法律的防線同樣在收緊。認清香港已有四宗專門罪行、最高可囚 5 年,並在日常生活中多一分警覺、懂得蒐證與報案,才是面對隱蔽偷拍威脅時最實在的自保。個別行為是否入罪,最終仍須視乎案情與意圖,由法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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