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錦鴻息影照顧自閉兒 拆解特殊需要子女信託規劃

【息影照顧自閉兒】陳錦鴻停工多年 劉雅麗爆王維基5年照出糧 拆解特殊需要子女信託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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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紅之時毅然息影,全職照顧患自閉症的兒子,前無綫小生陳錦鴻的選擇再度成為話題。近日有圈中好友爆料,指他停工期間仍獲一位電視台老闆連續約五年「照出糧」支撐。溫情故事背後,是無數特殊需要子女父母最深的憂慮——「我百年歸老之後,孩子怎麼辦?」政府一項年費 20,000 港元、由署長法團擔任受託人的「特殊需要信託」,正是為這道難題而設。

據報道,陳錦鴻於事業高峰期淡出幕前,全職照顧患自閉症的兒子。據報道,其子約兩歲時確診自閉症,其後再診斷有輕度智障;陳錦鴻在完成手上合約後便全面停工,多年來親力親為。近年其子成長為能演奏古典樂曲的青年鋼琴家,並能運用多國語言,勵志經歷屢獲關注。近日藝人劉雅麗在一個網上節目談及此事,透露當中「另有內情」。她提到陳錦鴻當年簽了一位電視台老闆旗下的公司,形容「當時佢簽咗王維基嗰邊,佢好好彩」,並稱「嗰五年嚟都係繼續出糧畀佢」。須強調,「五年繼續出糧」屬劉雅麗個人爆料、並非當事人或公司官方證實,只宜視作第三者說法。

【溫情背後】父母最深身後憂慮

拋開爆料的真確與否,陳錦鴻的故事觸動人心之處,在於它道出了一個殘酷現實:照顧特殊需要子女,是一場沒有退休的長跑。對這類家庭而言,父母在生時尚可親自照料,但最放不下的,往往是自己離世之後——一筆遺產若直接留給缺乏自我管理能力的子女,可能被人覬覦、揮霍,甚至無法妥善用於照顧本人。正因如此,如何在父母百年歸老後,仍確保子女獲得持續而受監管的財務照顧,成為特殊需要家庭財務規劃的核心課題。

【信託拆解】特殊需要信託如何運作

一般而言,根據社會福利署的資料,香港的「特殊需要信託」(Special Needs Trust)於 2018 年 12 月成立辦事處,由政府撥款五千萬元建立服務,並由社會福利署署長法團擔任受託人。其受益人資格,涵蓋智障(包括唐氏綜合症)、精神紊亂或自閉症等特殊需要人士,並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及通常居於香港。

運作機制方面,家長在生時透過信託契約,配合遺囑條款、意向書及照顧計劃,設立信託關係;待家長離世後,由受託人按家長意願,管理其遺產並定期向照顧子女的個人或機構發放款項。費用方面,據官方資料,每個信託戶口年費為 20,000 港元(適用於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期間),並會按開支變動每年調整;設立戶口時須存入初始存款,金額須至少覆蓋 12 個月生活開支,以確保家長離世後照顧計劃能即時啟動。

【自保重點】信託以外「平安三寶」

除信託外,特殊需要家庭的財務規劃,一般還可配合其他法律工具:

工具 一般機制 規劃重點
特殊需要信託 署長法團任受託人,家長離世後定期發放照顧款項 年費約2萬、須存初始款
遺囑 依《遺囑條例》處置財產,可配合信託指示 白紙黑字列明意願
持久授權書 《持久授權書條例》第501章,於本人喪失精神行為能力後仍持續有效 及早委任受權人
人壽/儲蓄保險 身故或指定時點向受養人提供賠償或給付 與信託遺囑配合

坊間俗稱的「平安三寶」,一般指遺囑、持久授權書及預設醫療指示。其中「持久授權書」尤其值得留意:根據《持久授權書條例》(第 501 章),它容許授權人在精神上仍有能力時委任受權人,並於授權人日後喪失精神行為能力後仍然持續有效——這與一般授權書「授權人變為無行為能力即失效」有本質分別。父母亦可透過人壽或儲蓄保險,於身故或指定時點向子女提供保障,與信託、遺囑互相配合。據官方文件,本港持久授權書註冊數字近年由數百份增至逾千份,惟仍有逾八成受訪者未有訂立,反映公眾防範意識有待提高。

【市場啟示】及早規劃勝於臨急抱佛腳

陳錦鴻的故事之所以動人,在於一位父親願意放下事業,換取兒子的成長。但溫情之外,更務實的啟示是:特殊需要子女的照顧,需要制度化的長遠安排,而非單靠某位好心老闆或親友的臨時接濟。無論是特殊需要信託,抑或遺囑、持久授權書與保險的組合,關鍵都在於「及早」——趁父母仍有精神行為能力時白紙黑字安排妥當。最終採用何種工具、如何配置,仍須視乎個別家庭的資產狀況與子女需要,並應諮詢專業意見,但先認識制度,才能未雨綢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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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經一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