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宇晨追討景甜 3000 萬】百億富豪與女星彩禮鬧上法庭 景甜首度開腔自嘲眼光不行 內地返還新規逐點拆解

【孫宇晨追討景甜 3000 萬】百億富豪與女星彩禮鬧上法庭 景甜首度開腔自嘲眼光不行 內地返還新規逐點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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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場 TRON 創辦人、身家以百億計的孫宇晨,近日以一宗財產糾紛登上兩岸三地熱搜。據報道,孫宇晨透過律師確認,已入稟法院向內地女星景甜追討逾 3,000 萬元人民幣禮金,理由是兩人曾論及婚嫁、卻在今年上半年分手。景甜其後首度開腔回應,自嘲「眼光不行」,並稱「時間會證明一切」。撇開這對前情侶的恩怨,這宗糾紛也把一個問題擺上檯面——禮金、彩禮到底追不追得回來?

先交代已核事實。孫宇晨是加密貨幣圈知名人物,波場 TRON 區塊鏈創辦人;景甜則是內地知名女演員。據報道,孫宇晨的代理律師確認,孫宇晨以財產爭議為由,起訴景甜及其父母,訴求為歸還約 3,000 萬元人民幣禮金。與此同時,孫宇晨在社交平台發表題為《我的女友景甜》的長文,詳述所謂交往經過,並提及對方曾在海外開出「五千萬美元代孕」的條件——不過該文開首自行標註「純屬虛構」。景甜工作室則發聲明反駁,形容有關指控是「碰瓷」。私隱與情感細節屬八卦範疇,本文不作渲染,重心放在背後的法律機制:內地近年就「彩禮」返還訂立了新規,究竟一筆已經送出的巨額禮金,法律上能否要回?

【事件本身】百億富豪與女星 3,000 萬禮金拉鋸

綜合公開資料,這宗糾紛的核心並非誰對誰錯,而是一筆已支付款項的返還爭議。據報道,孫宇晨方主張,該筆逾 3,000 萬元人民幣屬於以結婚為前提送出的禮金,如今婚事未成,理應返還;並將景甜父母一併列為被告。景甜方則已就案件提出管轄權異議,案件仍處於初步審理階段。值得留意的是,在內地法律語境中,這類「以婚姻為目的送出、事後要求歸還」的款項,通常會被歸入「彩禮」糾紛範疇處理,而非單純的借貸或普通贈與。至於這筆錢最終定性為何、能否返還、返還多少,均須由法院按證據裁定。以下不談個案結論,只拆解一般機制。

【機制一:彩禮如何認定】不是所有「送過錢」都算彩禮

要談返還,先要弄清什麼才算「彩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2024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法院不會單憑金額大小或匯款紀錄就認定為彩禮,而是綜合考慮給付的目的、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與方式、財物價值,以及給付人與接收人等因素。換言之,關鍵是「這筆錢是不是為了締結婚姻而送出」。同一規定亦明確劃出「不屬於彩禮」的類別,避免把日常往來也一併算進去。

情形 規定機制 洞察
以結婚為目的、按習俗給付的大額財物 一般可認定為彩禮,納入返還規則考量 「為結婚而送」是定性關鍵,並非金額愈大就一定是彩禮
節日、生日等特殊場合的小額禮物、禮金 明確不屬於彩禮 表達心意的日常餽贈,不會因分手被追回
戀愛期間表達感情的日常消費支出 明確不屬於彩禮 吃飯、旅行、日常花費屬情感消費,與彩禮性質不同

一般而言,是否認定為彩禮,是整宗糾紛的第一道門檻;一旦被歸為「日常餽贈」或「表達感情的消費」,便不在返還規則的討論範圍之內。

【機制二:什麼情況要返還】登記與共同生活是兩個關鍵變數

就算認定為彩禮,也不代表必然要全數奉還。根據上述規定的機制,返還與否主要看兩個變數:一是雙方有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二是有沒有實際共同生活。一般而言,若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並共同生活,離婚時要求返還彩禮,法院通常不予支持;但若共同生活時間較短、而彩禮數額過高,法院可結合彩禮實際使用、孕育情況及雙方過錯等因素,酌情確定是否返還及比例。另一種情況是雙方未辦結婚登記,但已共同生活——此時法院會根據彩禮實際使用及嫁妝情況、共同生活及孕育情況、雙方過錯等事實,並結合當地習俗,綜合確定是否返還與返還比例。可見「有沒有一起生活過」「生活了多久」往往比「有沒有一紙證書」更影響最終結果。

【機制三:大額禮金與贈與如何處理】高不高,法院有一把尺

大額禮金正是這類糾紛最惹火的地方。根據規定機制,「彩禮數額是否過高」並非憑感覺,而是綜合考慮給付方所在地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經濟情況等因素來衡量;同時,規定亦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若一方以彩禮為名、實為借婚姻索取財物,另一方要求返還的,法院應予支持。程序上,該規定容許婚約一方及實際給付彩禮的父母作為共同原告,接收彩禮的一方及其父母亦可列為共同被告——這也解釋了為何這類糾紛常見「連父母一併牽涉」的格局。至於孫宇晨追討景甜的這筆逾 3,000 萬元人民幣,最終會被定性為彩禮、普通贈與抑或其他,以及是否返還、返還多少,均須視乎法院查明的證據與個別情況而定,外界不宜妄下結論。

順帶一提香港的取態,作對照。香港早年已廢除「違反婚約」的訴訟權利,換言之在香港,一方不能單純因對方悔婚而興訟索償;至於訂婚時交換的戒指、聘禮等餽贈能否追回,一般須按贈與的性質與附帶條件個別判斷,與內地依習俗給付彩禮的框架並不相同。兩地制度差異,正好提醒一句:同一筆「禮金」,在不同司法管轄區可以有截然不同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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