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全自由行12.21上線】首階段涵蓋百萬僱員 自選受託人掀減費戰 半自由行14年涉59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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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手上的強積金,終於可以擺脫僱主話事。積金局公布,首階段強積金「全自由行」將於今年12月21日正式推出,涵蓋約100萬名僱員,容許合資格打工仔自行轉移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回顧2012年推出的「半自由行」,14年來累計轉移逾110萬宗、涉及約590億元,這次全自由行進一步擴大自主權,究竟是真正打破僱主主導選擇受託人的局面,抑或只是另一輪數字遊戲?

積金局公布,首階段強積金「全自由行」將於2026年12月21日推出,首階段涵蓋約100萬名於2025年5月1日或之後新入職或轉工的僱員。合資格打工仔屆時可以自行將現職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的累算權益,全數由僱主屬意的強積金計劃轉移至自選的受託人計劃,不再受僱主單方面決定投資選擇所限制。僱員每個公曆年可轉移一次,首批轉移時段為12月21日至31日,處理2026公曆年度的轉移;2027年1月1日起則可處理2027公曆年度的轉移。積金局已更新電子平台,方便僱員處理轉移手續。

【新例拆解】僱主供款終可自選受託人

這次改革的核心,是打工仔首次取得僱主強制性供款部分的自主選擇權。過去,僱員強積金賬戶一般由僱主決定受託人及投資計劃,打工仔只能被動接受僱主安排的收費結構及基金選擇。全自由行推出後,首階段合資格僱員可以不理會僱主原有安排,直接將僱主供款部分轉移至自己揀選的受託人計劃,理論上有助提升打工仔對退休資產的掌控權,亦為受託人之間帶來直接的客戶爭奪壓力。至於2025年5月1日前已經開始現職的僱員,屬於第二階段處理對象,由於其僱主供款仍可能被用作對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需待相關法例修訂完成後才能實施,預計要到2027年年中才有進一步安排。

【回顧半自由行】14年590億元轉移規模

全自由行並非強積金制度首次放寬。早於2012年,積金局已推出「半自由行」,容許僱員每年轉移自己供款部分至自選受託人計劃。公開資料顯示,截至今年9月,半自由行累計轉移個案已超過110萬宗,涉及金額約590億元。資料亦顯示,2021年至2025年期間,每年平均轉移金額約45億元,較2016年至2020年期間平均約42億元,增幅約7%。相比之下,全自由行今次一舉將僱主供款部分亦納入自由轉移範圍,涵蓋金額規模預計將遠超過往半自由行階段,對整個強積金行業的資金流向帶來實質衝擊。

比較項目 半自由行(2012年起) 全自由行首階段(2026.12.21起) 洞察
可轉移部分 僱員自己供款 僱主強制性供款(首階段對象) 自主範圍擴大
適用對象 所有僱員 2025年5月1日後新入職/轉工僱員 分階段推行
累計規模 逾110萬宗/約590億元 待首階段後公布 規模料擴大
轉移頻率 每年一次 每個公曆年一次 維持穩健機制

【官方表態】積金局主席:切忌為轉而轉

面對市場對受託人減費戰一觸即發的揣測,積金局主席劉麥嘉軒公開提醒打工仔,強積金屬於長線投資,切忌「為轉而轉」,更不應頻繁轉移強積金賬戶。這番表態某程度反映官方對改革後市場過度炒作轉會、頻密轉換受託人的憂慮 — 自由選擇權愈大,打工仔愈需要理性比較收費結構及往績,而非單純追逐短期優惠。對受託人而言,首階段約100萬名僱員的供款將首次處於完全可爭奪狀態,管理費率、客戶服務質素及投資表現,都將成為爭奪份額的關鍵籌碼。

全自由行首階段推出,象徵強積金制度向「以人為本」邁進一步,但真正考驗仍在後頭:受託人是否願意實質減費迎戰,第二階段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後的供款轉移安排又會否進一步擴大自由度,都要留待2027年年中相關法例修訂塵埃落定後才能見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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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經一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