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出境令】9月15日起實施 違反出口管制可被禁出境 科技人才流動添變數
中國國務院日前公布《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由國務院總理簽署,將於9月15日起正式施行。新規定共19條,由國務院聯同司法部、公安部及國家移民管理局共同負責推行,收緊出入境審批機制,明確授權相關部門對特定人士採取禁止出境措施。根據規定,中國公民若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可能危害國家產業安全或技術安全,商務等主管部門可決定不准其出境;涉及非法跨境賭博、電訊詐騙或未經批准向境外轉移技術等情況,同樣可能觸發限制。
【收緊審批】從遞表格到問意圖
據報道,新規定其中一項重大轉變,是申請出入境的程序將由過往單純遞交文件表格,改為須配合當局查問以核實真實出境意圖。當局解釋,制訂新規定的背景,是近年發現跨境賭博、電訊詐騙及未經授權技術轉移等問題持續存在,故希望透過更嚴謹的出入境管理機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執行權力方面,新規定將下放至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及出入境管理部門,意味地方層面亦可直接執行禁止出境決定,執法範圍較過往更廣。
| 項目 | 內容 | 洞察 |
| 實施日期 | 2026年9月15日 | 留待企業與人才提前部署 |
| 條文結構 | 共19條,由國務院、司法部、公安部及國家移民管理局主理 | 多部門聯合執法 |
| 禁止出境條件 | 違反出口管制/技術進出口規定,危害產業或技術安全 | 科技及AI相關人才須留意 |
| 審批程序 | 由遞交表格改為配合查問確認真實意圖 | 審批門檻明顯提高 |
【科技人才添憂】市場聯想早前限離境案例
新規定尚未生效,但已引發市場對科技及AI人才跨境流動前景的關注。外界普遍聯想到今年3月一宗備受矚目的事件——一間AI初創企業的行政總裁與首席科學家,被當局以審視其境外業務是否涉及外商投資規定為由,限制離境至今已逾5個月,期間兩人仍可留在境內活動,但無法返回其設於海外的營運據點。需要指出的是,該宗個案發生於今次新規定公布及生效之前,屬於現行監管框架下的個別執法行動,與9月15日起實施的新規定並無直接因果關係;惟兩者同樣反映,中國近年對高科技、AI產業及核心人才跨境流動的審視力度持續加強,是外界解讀新規定時的重要參考背景。
【市場啟示】企業合規成本料上升】
對於在中國營運或聘用內地科技人才的企業而言,今次新規定意味合規成本可能進一步上升,尤其涉及跨境技術轉移、對外投資或核心研發人員外派的安排,均需要更審慎評估潛在的出境限制風險。與此同時,規定亦保留相當彈性——例如涉及國家安全審查或刑事調查的個案,當局甚至可以不作事先通知,這種不確定性本身,亦可能促使部分企業重新檢視其人才佈局策略,包括加快將核心職能分散至境外據點,以降低單一司法管轄區的營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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