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0億索償】羅兵咸甩身失敗  高院指責任問題「可爭辯」  審計行業責任邊界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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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淨資產為零、無員工亦無收入的「傘形機構」,是否需要為前客戶570億元的虧損負責?高等法院的一紙裁決,令這個問題不再只是理論。

高等法院上周就中國恒大清盤人向羅兵咸永道國際(PwC International,下稱PwC IL)追討約570億元人民幣(約84億美元)的索償案,作出關鍵裁決。暫委法官馮柏棟駁回PwC IL要求從被告名單中剔除的申請,並指PwC IL提交的證據「不充分亦不能令人滿意」,案件當中涉及的事實爭議,理應留待正審透過盤問證人查清,而非在審訊前由PwC IL單方面甩身。

【索償規模】570億分拆:380億對總部 190億對兩地聯營所

清盤人於2024年提起訴訟,指控羅兵咸永道在審計恒大財務報表過程中存在疏忽及失實陳述,索償對象涵蓋羅兵咸永道國際總部、其香港及中國內地兩間聯營所。綜合公開資料,清盤人向PwC IL及相關總部層面實體追討約380億元人民幣,另就羅兵咸永道香港及內地所執行的審計工作,向兩地聯營所追討約190億元人民幣,總金額合共約570億元人民幣,涉及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的審計報告,被視為本港歷來規模最大的企業索償個案之一。負責清盤的安理國際(Alvarez & Marsal)代表王慧賢及梅志明現為訟案清盤人。

【爭議焦點】PwC IL:淨資產為零 如何負責任?

PwC IL在全球羅兵咸網絡結構中處於最頂層,屬於一個傘形協調機構,本身並無僱員、亦無經營收入,淨資產為零,主要職能僅限於協調品牌形象、制定審計質量標準及風險管理框架,並不直接向客戶提供審計服務。基於此,PwC IL一方主張其與恒大審計工作並無直接法律關係,理應被剔出被告名單。惟法官在裁決中表明,清盤人一方就PwC IL是否對恒大負有謹慎責任(duty of care)的論點,至少屬於「可爭辯」(arguable)範圍,換言之不能在審訊前,單憑PwC IL一方陳述,就斷定其毋須負責。法官同時指出,案件仍有事實爭議尚待釐清,需要透過披露文件及盤問證人等正審程序處理,故拒絕批准剔除申請。

【後續影響】審計行業責任邊界 或因此案改寫

今次裁決意味著,即使PwC IL本身不直接執行審計工作,亦要留在被告名單,與羅兵咸永道香港及內地聯營所一同面對正審。市場關注的是,若最終清盤人得直,將可能重新界定全球會計師事務所網絡總部機構的法律責任邊界——過往業界普遍以「傘形架構」、「各地聯營所獨立運作」作為抗辯基礎,惟今次法官的取態顯示,法院願意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容許索償方將總部機構一併留在被告名單,等候正審裁定。值得留意,羅兵咸永道香港所早前已就恒大審計工作相關調查,與監管機構達成和解,同意支付約13億港元罰款及賠償,惟今次570億元索償案屬獨立民事訴訟,不受該和解影響。

項目 內容 洞察
索償總額 約570億元人民幣(約84億美元) 料為本港史上最大宗企業索償案之一
對PwC IL索償 約380億元人民幣 總部機構首當其衝,惟其自稱淨資產為零
對兩地聯營所索償 約190億元人民幣 聚焦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審計工作
法院裁決 駁回PwC IL剔除申請 法官指責任問題屬「可爭辯」,需正審處理
羅兵咸永道香港早前和解 支付約13億港元罰款及賠償 屬監管和解,與今次民事索償案分開處理

案件目前僅處於程序階段,PwC IL是否確實需要就恒大審計失誤負責,仍待正審審理,惟今次裁決至少確立一點:總部機構想憑「傘形架構」、零資產作擋箭牌提早甩身,門檻並不低。這宗官司會否重寫審計行業的責任版圖,市場將密切關注後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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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經一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