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1113萬被拒兌獎】32元彩票逾期兩天兌獎遭拒 一怒告上法院索1113萬 終審駁回倒蝕8.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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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了過千萬大獎,卻因為兩天之差而與巨款失之交臂,究竟是制度無情,還是個人疏忽?一名內地男子的經歷,正好將這個問題推到法庭之上,最終換來的答案,恐怕令不少彩民心寒。

公開資料顯示,湖北武漢一名姓黃的男子,於2019年11月以32元人民幣購入一張雙色球彩票,意外中得1113萬元(人民幣,下同)巨獎。然而,這張彩票一度遺失,黃先生輾轉尋找多時,直到2020年1月才重新找到,此時已超過開獎後60個自然日的法定兌獎期限整整兩天。他隨後持彩票及彩票店的購買證明,前往彩票中心要求兌獎,卻被以逾期為理由拒絕受理。黃先生不甘損失巨額獎金,決定將彩票中心告上法庭,要求兌付獎金並索賠因遲延兌獎而產生的利息損失,案件最終在武漢東湖高新區法院開審。

【案件經過】彩票遺失兩月 兌獎兩天之差被拒

根據案情梳理,黃先生在2019年11月購入該張雙色球彩票後,一度未能妥善保管,彩票曾經遺失。他花了相當長時間尋找,終於在2020年1月某日無意中找回。發現中獎後,他隨即向當時購票的彩票店索取證明,確認其曾在該店購買彩票,且該票確實中得頭獎。取得證明後,黃先生即時聯絡彩票中心,並持相關文件及彩票本身要求兌獎。然而,彩票中心核查後發現,由開獎之日起計,已超過官方規定的60個自然日兌獎期限兩天,故此拒絕受理其兌獎申請。黃先生認為不合理,遂提出民事訴訟,向法院申索1113萬元獎金本金,以及因遲延兌獎而產生的利息損失。

【庭上爭議】彩票中心稱已盡提醒義務 原告質疑兌獎資訊不足

庭審過程中,雙方各執一詞。彩票中心一方答辯指出,黃先生所持彩票的真偽原本存有疑問;而且官方網站上就該期開獎已刊登公告,清楚載明中獎者須於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地點辦理兌獎手續,逾期即視為棄獎,棄獎獎金將撥入彩票公益金賬戶。彩票中心並表示,在整個兌獎期間,中心曾透過多種渠道嘗試尋找這名未現身的大獎得主,當中包括連續三次在同一個資訊平台上,刊登尋找中獎彩民的文章,認為已經盡到合理的提醒義務,不存在任何過失或違約情形。黃先生一方則堅持,彩票票面本身並未直接註明60天的兌獎期限,加上彩票中心交付彩票時亦未有在票面載明開獎及兌獎的具體資訊,認為對方交付的憑證本身存在缺陷,構成違約,理應為其損失負責。

【法院查證】通話記錄顯示原告早知期限 公益金早已入賬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查明多項關鍵事實。首先,彩票官方網站確實可以查閱到2019年11月3日的開獎視頻,以及該期開獎的官方公告,公告內容明確載明中獎者應於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持中獎彩票到指定地點兌獎,逾期視為棄獎,而棄獎的獎金將會納入彩票公益金賬戶。其次,彩票中心確實曾經連續三次,在不同時間點於公開資訊平台刊登文章,嘗試尋找這名尚未現身的中獎彩民。更關鍵的是,法院查出黃先生在2020年1月曾經致電彩票中心客服熱線,通話內容顯示,他當時已表明自己上一期彩票中了1100萬元,但時間已經過期兩天,並詢問能否在稍後的星期一前來領獎,同時提到彩票中途遺失了好幾天,碰巧當天才無意中找到。這段通話記錄,成為法院認定黃先生事發時已經清楚知悉兌獎期限的重要依據。此外,法院亦確認,涉案的中獎獎金早已依規定撥入彩票公益金賬戶。

項目 內容 洞察
彩票花費 32元 小額投注換來天價獎金,反差極大
中獎金額 1113萬元 屬雙色球典型頭獎級別
逾期時間 超過60天期限兩天 僅兩天之差,足以令巨獎化為烏有
法院判決 駁回訴訟請求,判原告承擔8.8萬餘元案件受理費 反映逾期兌獎規則具法律約束力,彩票中心已盡提醒義務

【法院裁決】規則明確屬自身過失 彩票中心無須賠償

法院最終認為,黃先生作為長期購買彩票的彩民,理應知悉相關彩票管理規定當中,關於開獎之日起60個自然日內兌獎、逾期不兌獎即視為棄獎、以及逾期未兌獎的獎金須納入彩票公益金等條款。法院亦指出,在整個兌獎期內,彩票中心已多次發布公告嘗試尋找中獎人,認為中心一方已盡合理的提醒及告知義務。再結合黃先生與客服通話的內容,法院認定他當時其實已經清楚知悉兌獎期限,未能在期限內完成兌獎手續,純粹是因為其個人遺失獎券所致,與彩票中心的憑證是否完整並無必然關係。法院因此裁定,黃先生雖然以合同糾紛為由主張權利,但彩票中心並不存在任何違約情形,故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最終,法院一審駁回黃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並判令他須承擔8.8萬餘元的案件受理費。據報道,一審判決後,黃先生表示不會提出上訴,並已經按判決繳納上述訴訟費用。這宗案件再次提醒廣大彩民,中獎只是第一步,妥善保管彩票、並緊記兌獎期限,同樣是能否真正拿到獎金的關鍵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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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經一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