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貴判囚30年】紐約法院沒收8.89億美元 涉詐騙洗錢敲詐勒索 逾千投資者損失逾1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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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著「反共」旗號、自稱要為追隨者謀求中國民主的流亡商人,最終卻被法院裁定是一場精心設計的巨額騙局主謀 — 當信仰與金錢的界線被徹底模糊,代價是30年鐵窗生涯。

流亡美國的中國商人郭文貴,因涉及大規模金融詐騙、洗錢及敲詐勒索等罪名,於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被判處監禁30年。法院同時裁定沒收其非法所得,金額高達8.89億美元,折合約69億港元。負責審理案件的聯邦法官安娜麗莎.托雷斯(Analisa Torres)在宣判時指出,郭文貴利用其追隨者對中國民主運動的熱誠,透過虛假承諾騙取金錢,供其個人揮霍享樂。

【罪名成立】12項控罪中9項罪成

案件源於檢方指控,郭文貴在2018年至2023年間,以投資及加密貨幣計劃為名,詐騙逾千名投資者,涉款合共超過10億美元。郭文貴原被控共12項罪名,經審訊後,陪審團裁定其中9項罪名成立,當中包括電信詐欺、證券詐欺、銀行詐欺及洗錢等罪行。郭文貴在審訊期間一直否認全部控罪,堅稱自己的行為沒有造成任何損失、亦沒有傷害任何人。

法院文件顯示,郭文貴涉案的斂財途徑包括GTV Media Group、喜馬拉雅農場聯盟及喜馬拉雅交易所等多個關連組織及計劃,以「會員制」「投資回報保證」等名義吸引資金。法官托雷斯在庭上直斥郭文貴毫無悔意,形容其辯解「令人難以置信」,並指他曾號召支持者騷擾、恐嚇公開反對他的人士。

【受害者血淚】千人畢生積蓄化為烏有

根據法庭披露的資料,是次案件的受害者遍及全球,逾千名投資者當中,不少人是被郭文貴以「支持中國民主」為號召吸引的追隨者。有受害人在庭上表示,畢生積蓄因此付諸東流,部分家庭更因而反目、關係破裂。法官在量刑時特別提到,這批受害者因為對民主運動的熱誠及對郭文貴的信任而受騙,情節較一般商業詐騙更為惡劣。

檢方在審訊中舉證指出,郭文貴一方面向追隨者塑造「毫無風險、保證回報」的投資形象,另一方面卻將所得資金用於個人奢華生活開支,兩者形成強烈反差,亦成為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的重要依據。

項目 內容 洞察
判刑 監禁30年 紐約南區聯邦法院量刑
沒收金額 8.89億美元(約69億港元) 屬非法所得沒收令
罪名 12項控罪中9項成立,含電信詐欺、證券詐欺、銀行詐欺、洗錢 陪審團裁定
受害規模 逾千名投資者,損失逾10億美元 涉案期間2018至2023年

【案件背景】從商界紅人到階下囚

郭文貴約十年前流亡海外,其後在美國以批評中國政府的異見人士姿態現身,一度吸引大批追隨者。他於2023年在美國被捕,检方其後正式起訴其詐騙相關罪名。是次判刑,標誌著這宗歷時多年的跨境金融詐騙案告一段落,惟其名下相關資產的沒收及追討程序,預計仍需一段時間處理。

從商界人物到反共人物,再到最終被判巨額詐騙罪成入獄,郭文貴的個案再次凸顯,打著政治或理念旗號募資的計劃,未必等同於受害者以為的「保障」。對於曾經或計劃參與同類海外眾籌、加密貨幣投資計劃的人士而言,這宗案件亦提供了一個具體的警示案例:越是訴諸情感與信念的投資呼籲,越需要審視其背後的資金流向與監管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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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經一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