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標最高囚10年】宏福苑大火後政府出重手 警廉競三方組特遣隊 鄧炳強:你已經再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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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燒了逾43小時、奪去168條人命的大火,燒出了香港樓宇維修圍標問題多年來的制度積弊;當官員一邊鞠躬道歉,一邊宣布要將圍標刑事化、組建跨部門特遣隊主動出擊,這場「遲來的改革」,究竟能否真正堵住漏洞,還是又一次「頭痛醫頭」?

香港政府10月30日下午在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公布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的新一輪措施。出席記者會的官員包括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警務處副處長(行動)葉雲龍、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蔡樹強,以及競爭事務委員會行政總裁畢仲明。鄧炳強在會上表示,自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後,政府已主動全面檢視制度上累積多年的積弊,並透露行政長官已責成由他牽頭,成立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的聯合特遣隊,爭取明年4月通過修例,將圍標行為正式刑事化。

【血的教訓】168命換來的制度檢討

這次記者會的背景,是2025年11月26日發生的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消防處接報指,宏昌閣一、二樓的竹棚最先起火,火勢迅速蔓延至全屋苑8座大廈中的7幢,焚燒逾43小時,至同年11月28日上午大致救熄。經過近兩個月的遺體確認工作,官方於2026年1月15日公布最終死亡人數為168人,其中包括一名在火場殉職的消防隊員,另有79名傷者送院治療,是香港自1980年代以來最嚴重的住宅大樓火災之一。火災發生後,社會輿論普遍質疑屋苑維修工程長期存在圍標問題,令維修質素及消防安全把關形同虛設,政府因而承受巨大政治壓力,須交出具體改革方案。

【三管齊下】修例、統籌執法、前線預防

鄧炳強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已全面檢視現行法例及執法制度的不足,將從「修訂法例」、「統籌執法」及「前線預防」三個方向同步推進改革,全面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相關的違法行為。在修例方面,政府建議將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限制產量四類嚴重反競爭行為,正式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的指明罪行,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法庭可按案件嚴重程度、對社會造成的損害及罪行的普遍程度,大幅提高刑罰。鄧炳強透露,相關修例沒有追溯期限制,政府爭取於2027年4月前通過立法程序,正式將圍標行為刑事化。

【絕不再等】特遣隊:你已經再無機會

為配合修例,行政長官已責成鄧炳強牽頭成立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的聯合特遣隊,成員包括警務處、廉政公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三個部門,各按本身法定職能分工:競委會主要從民事角度打擊圍標行為、廉政公署重點調查涉及貪污的個案、警務處則就涉及黑社會及詐騙等罪行展開調查。鄧炳強強調,特遣隊將加強情報搜集與跨部門交流、聯合執法及風險預警,「會主動收集情報及作調查,絕對不會只被動等待市民舉報」,調查手法包括派員出席業主立案法團會議、接收舉報、運用線人及卧底等多元途徑。他向涉嫌從事圍標的人士發出警告:「你已經再無機會,我們聯合特遣隊一定會捉住你,將你揪出來、將你拘捕、將你檢控。」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在會上亦就大火事故代表問責團隊向災民及廣大市民致歉,並表示會按行政長官要求在崗位上全力以赴,推動相關改革措施落地。畢仲明則補充指,圍標刑事化後,政府將採用「刑事與民事並行」的雙軌執法模式,競委會與執法部門可同步追究違法者的刑事及民事責任,令違法成本進一步提高。

項目 具體內容 洞察
修例方向 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限制產量列為《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指明罪行 由現行民事規管升級為刑事罪行,阻嚇力顯著提高
最高刑罰 監禁10年(法庭可按案情嚴重程度提高刑罰),無追溯期 刑罰上限大幅高於一般商業罪行,顯示政府定性為「組織罪行」
執法機制 警務處、廉政公署、競爭事務委員會組成聯合特遣隊,由保安局局長牽頭 三部門分工互補,集中情報及執法資源主動出擊
立法時間表 爭取2027年4月前通過修例 距今約一年半,實際阻嚇效力要視乎立法進度及執法成效

從鞠躬道歉到宣布刑事化修例,政府這次打擊圍標的力度明顯較過往強硬,但新例要待明年4月才有望通過,期間屋苑維修工程仍須依賴現行機制監管;聯合特遣隊能否真正做到「主動出擊」而非紙上談兵,以及修例能否如期通過立法會審議,仍需時間與具體執法案例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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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經一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