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樓結業潮席捲全港】8個月執28間老字號米芝蓮相繼拉閘 拆解預繳餐券自保法
據報道,2026 年初至今短短約八個月,全港累計至少 28 間酒樓食肆結束營業,覆蓋港九新界各區,既有經營數十載的老牌食肆,亦有開業不足一年即告拉閘的新店。翻查近月個案,可見趨勢確實明顯:有經營逾六十年的老字號客家菜於年中結業,東主曾嘗試裝修、轉走平價路線仍難敵經營環境惡化;有近六十年歷史的老牌餅店因租約期滿結業,全港分店由十二間大幅收縮至五間;亦有經營約四十年的扒房、多間連鎖品牌分店相繼退場。成因方面,業界普遍歸咎於租約期滿與租金壓力、客源流失、營運成本上漲及競爭加劇,反映香港餐飲業正經歷一輪結構性轉型。
【殘酷現實】預繳券多淪為「無抵押債權」
食肆結業,最無辜的往往是手持預繳券的顧客。一般而言,當消費者購買了餐飲現金券、儲值券或套票,而商戶其後清盤,這些券的持有人在法律上只屬「一般無抵押債權人」。根據破產管理署的指引,債權人須向清盤人填交「債權證明表」(proof of debt),連同文件證據及一筆不獲退還的 35 港元提交費一併提交;而清盤時的派錢次序,是先清盤開支、再優先債權人(如僱員薪金),最後才輪到一般無抵押債權人。換言之,普通消費者能追回預繳款項的機會,通常相當渺茫。這正是「先豪買套票慳錢」背後最容易被忽略的風險。
【自救大法】四招減低預繳中伏風險
面對結業潮,消費者並非全無自保空間。整理實用機制如下:
| 自保招數 | 一般機制 | 實用提示 |
| 信用卡退款 | 一筆過信用卡預繳、商戶未提供服務可向發卡行申請chargeback | 分期付款不受保障 |
| 清盤申報 | 向清盤人交proof of debt做無抵押債權人 | 追回機會通常渺茫 |
| 控制預繳額 | 大額套票/儲值先付即承擔倒閉風險 | 勿一次過充太多 |
| 保留單據 | 付款證明、宣傳、券面條款存底 | 投訴索償靠證據 |
當中最實用的一招,是善用信用卡的「退款」(chargeback)機制。一般而言,若以信用卡一筆過預繳、而商戶未能提供貨品或服務(包括突然倒閉),持卡人可向發卡機構提出退款申請,由發卡行經卡組織向收單行追討。惟須留意,信用卡分期付款計劃一般不受此機制保障;而消委會亦曾提醒,部分銀行前線職員未必熟悉此機制,消費者遭拒時應堅持正式提出申請。此外,購買大額套票或為儲值卡增值前,宜衡量商戶財政狀況,切勿一次過充值過多,以免將現金變成難以追回的「無抵押債權」。
【制度背景】冷靜期與《商品說明條例》
在制度層面,香港對預繳式消費亦有一定規管與討論。一般而言,政府過往曾就美容及健身服務的預繳消費合約,諮詢設立法定冷靜期,方向為七個曆日冷靜期加十四日退款期,並研議合約金額規管門檻與合約期上限。至於商戶「先收錢後倒閉」的行為,則可能觸及《商品說明條例》:根據該條例,「不當地接受付款」——即商戶意圖不供應、或無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時間內供應,卻仍然收取款項——屬違例行為,海關為主要執法機關,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 50 萬港元及監禁 5 年。這些制度雖未必能即時為個別受害者追回款項,但為消費者提供了投訴與舉報的依據。
【市場啟示】慳錢之前先計倒閉風險
結業潮之下,餐飲業的預繳式促銷——大額套票、儲值優惠、月餅券——固然吸引,但消費者在被「折扣」打動之前,更應先計一計「倒閉風險」這條數。預繳,本質是把現金提前交給商戶、換取未來的服務承諾;商戶一旦結業,這份承諾便可能化為烏有,而法律追討的成本與成功率都不樂觀。與其事後向清盤人苦苦排隊,不如在付款一刻就做好風險管理:優先使用信用卡、控制預繳金額、保留所有單據。最終能否追回,仍須視乎商戶的清盤情況與個別條款,但精明消費的第一步,是把「會不會倒閉」放進消費決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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