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 (圖片來源:Unsplash
@khuc le thanh danh)

7-11兼職要求「十項全能」 港男便利店血淚史:收錢、上貨、烚麵一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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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學生、主婦都喜愛到便利店做兼職。不過,有港男在討論區分享自己曾經在便利店兼職幾個月的慘痛經歷。不但覺得便利店員工要求十項全能,但時薪卻只有「雞碎咁多」,而且在社會中亦被視為「低下工作」,覺得不論薪酬抑或待遇都極不合理,不明白為何仍有人願意做。

細數便利店3宗罪

1)長期站立無得坐

港男便利店第一宗罪是,工作時需要長期站立,而且每個人入黎都要講歡迎光臨之類的說話。又要收錢,推介優惠,又要成日望住d客有冇偷野,質問為何「咁多工作要求都夠膽淨係比最低工資?」

便利店
(圖片來源:Unsplash@alison pang)

2)上落貨「搬死人」

第二宗罪是,上落貨「搬死人」。樓主指出,超市店員「收錢就淨係成日係度收錢。」不用兼顧其他工作,相反便利店就要求店員要上落貨。

有時個倉多貨,真係搬死你。尤其係水同啤酒,個倉又細,好易整親。又成日要你每箱check有冇貨上,基本上係不停咁搬,又會被同事叫出去幫手收錢,真係好煩。

3)我手得一對,你地啤住我做乜

第三宗罪是,在便利店工作經常會遇到麻煩客人。樓主表示做開旺區,店內經常大排長龍,但有客「就係唔醒水」,動作特別慢,連累隨後的客人便會望著自己,令他倍感壓力。直言:大佬呀,我手得一對,你地啤住我做乜

而且交費客人,成日一交就交幾樣野,搵錢又慢慢搵,跟手又拉籠啦,後面排隊d人又比面色我睇,都係嗰句,你想我點,唔通唔比人交費?

便利店 非當事人
非當事人(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網民:起碼90蚊一個鐘

樓主更表示自己的時薪最低只有43元,引來不少網民為樓主抱不平,認為便利店店員薪酬值得更高。

  • 「又要記煙名,做有熟食個啲又要做多樣野,人工都只係高最低工資少少。」
  • 「無錯,便利店店員一腳踢,工作忙,客又麻煩,人工值得更高。」
  • 「仲要識數煙呢,唔食煙都要記咁多牌子。」
  • 「起碼90蚊一個鐘,辛苦錢!」
便利店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亦有網民勸勉樓主不如轉行:

  • 「Respect,真係唔易做。」
  • 「不如做保安,行行企企又一日。」
  • 「感覺員工們工作一夜後都筋疲力盡了」

亦有多年前在便利店打工的過來人,憶起當年第一份暑期工便是返便利店,感嘆這份工作令自己成長不少:

  • 「記得當年第一份暑期工就係做便利店,當年20/hr,飯盒好似都係廿蚊,到而家都幾深印象因為四千幾蚊糧真係辛苦錢,一出糧就請屋企人食餐好嘅。」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Unsplash@alison p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