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水上活動教練

夏天快到 康文署請人 臨時水上活動教練 月薪23,845元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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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臨時水上活動教練】夏天快到,又可以準備同陽光玩遊戲!想在有陽光與海灘嘅環境工作,呢份康文署臨時水上活動教練或者就係你杯茶啦!
撰文:Smart ED 編採部 圖片來源: 網絡圖片

部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職位名稱:臨時水上活動教練
薪酬:月薪港幣23,845元

康文署臨時水上活動教練入職條件:

(1)完成中五課程(包括在期終/畢業試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及格),或同等學歷;
(2)至少須持有下列其中一項水上活動的有效教練證書:(i)風帆、(ii)獨木舟或(iii)滑浪風帆;
(3)具有最少一季教授風帆、獨木舟及/或滑浪風帆的經驗;
(4)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5)持有有效的聖約翰救傷會、香港紅十字會或醫療輔助隊急救證書;及
(6)持有香港拯溺總會頒發的有效沙灘救生章或以上級別證書,及香港海事處發出的有效遊樂船隻操作人合格證明證書或同等/以上資歷更佳。

康文署臨時水上活動教練註: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現招聘臨時水上活動教練,於下列水上活動中心工作:
(1)大埔大美督水上活動中心
(2)西貢賽馬會黃石水上活動中心
(3)西貢創興水上活動中心
(4)赤柱聖士提反灣水上活動中心
(5)赤柱正灘水上活動中心

康文署臨時水上活動教練職責:

在水上活動中心策劃和舉辦水上活動或課程。職務包括訓練和指導有關人士使用中心設施及協助監督中心船艇的使用和維修。
[註: 臨時水上活動教練每星期須工作45小時(不包括用膳時間)。須不定時、超時及輪班工作(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實際工作時間由主管分派。 ]

康文署臨時水上活動教練聘用條款:

受聘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由二至五個月不等,視乎運作需要。

康文署臨時水上活動教練申請手續:

(1) 申請表格[GF340(3/201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或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2)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有效教練證書、工作經驗及資歷證明文件影印本,在截止申請日期前遞交或郵寄至查詢地址。請在信封面上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臨時水上活動教練」。所有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遞交、以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申請人並未妥為簽署,或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均不予考慮。

(3) 申請人如以郵遞方式提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4) 申請人請在申請表格內註明有關教授風帆、獨木舟及/或滑浪風帆的資格及相關經驗。
(5)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一至兩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地址:香港新界沙田排頭街1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7樓康樂事務部支援組聘用及編制小組
查詢電話:2601 8789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04/04/2018 23:59:00

部門網址:http://www.lc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