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遭歐盟重罰49億】AliExpress被指縱容假貨氾濫 史上最重數位服務法罰單 阿里揚言提出上訴
歐盟委員會周一(20 日)宣布,向阿里巴巴旗下跨境電商平台 AliExpress 開出 5.5 億歐元(約合 6.29 億美元,約 49 億港元)罰款,指控平台未能有效遏止假冒偽劣及不安全產品在站內流通。這是歐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生效以來開出的最高金額罰單,亦是該法例下第三宗正式裁決。
【違規細節】檢測系統失效 高估自身能力
歐盟委員會指出,AliExpress 未有「審慎評估風險」及「緩解已識別的系統性風險」,具體包括:平台低估了審核假貨及違禁商品所需的人手規模、高估了內部檢測工具的實際成效,以及僅使用單一數字指標衡量內容審核表現。委員會又指,部分違禁商品即使已被系統標記,仍在平台上持續流通數星期之久,危險玩具及化妝品等產品亦一度未被及時下架,對消費者構成潛在風險。負責科技事務的歐盟委員會副主席 Henna Virkkunen 表示,情況「對消費者非常危險,對遵守規則的公司亦不公平」。
【平台回應】阿里指罰款不合比例 揚言上訴
AliExpress 回應指對裁決結果感到意外,形容罰款「不合比例」,並強調過去已推行多項改善措施及自願承諾,以配合《數位服務法》不斷演變的要求,認為今次裁決未有充分反映其「積極主動的提升工作」。公司已表明將提出上訴,爭議料需一段時間才有最終結果。根據歐盟今次裁決的時間表,AliExpress 須於 10 月 20 日前提交補救方案,交代如何處理系統性風險評估及緩解措施上的不足,歐盟其後將有兩個月時間審視方案是否符合要求,若認為方案未達標,不排除加開額外罰款。
【監管背景】《數位服務法》執法力度持續加碼
《數位服務法》自實施以來,要求大型網上平台加強識別及處理有害或違法內容與商品,AliExpress 去年在歐洲擁有約 1.93 億名用戶,屬受規管的「超大型網上平台」之一。今次是該法例下第三宗正式罰款裁決,反映歐盟監管機構近年對大型電商及社交平台的執法力度持續加強,亦為其他同樣受規管的跨境電商平台敲響警號。
| 維度 | 內容 | 洞察 |
|---|---|---|
| 罰款金額 | 5.5 億歐元(約 49 億港元) | DSA 生效以來最高金額罰單 |
| 主要指控 | 縱容假貨、不安全玩具及化妝品流通 | 風險評估與人手配置被指不足 |
| 平台規模 | 歐洲約 1.93 億名用戶 | 屬 DSA 規管的超大型網上平台 |
| 後續時間表 | 10 月 20 日交補救方案,12 月覆核 | 不排除屆時加開額外罰款 |
阿里巴巴已表明會就今次罰款提出上訴,最終結果及補救方案是否獲歐盟接納,仍需留待 10 月及 12 月兩個關鍵時間點揭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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