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報告周四揭盅】900頁報告揭四部門失守 圍標刑事化擬判囚十年 政務司司長領軍督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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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大火踏入近一年,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終於出爐在即。據悉報告最快周四(10月29日)公布,內容長達約900頁、分逾10個章節,直指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四個部門監管失守,政府並擬將圍標行為刑事化,最高判囚可達十年。這場造成168人死亡的香港戰後最慘烈火災,監管缺口將如何修補?

去年11月26日,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大火,最終釀成168人死亡(包括一名殉職消防員)、79人受傷,是香港近77年來傷亡最慘重的火災。獨立調查委員會自今年3月至7月期間舉行約30場聽證會,傳召80名證人作供,報告據悉最快本周四公布,行政長官將率領司局長召開記者會交代改革方向,翌日再由相關部門局長分別向傳媒詳細解說。

【部門失守】ICU、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齊齊中招

報告據悉將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列為責任最大的部門,指該組曾預早獲通知棚網巡查安排,卻未有適時跟進居民投訴,亦未察覺大廈外牆「生口」等違規改動。屋宇署方面,報告指其未有做好審查工作,與獨立審查組之間在巡查分工上存在溝通落差。消防處則只側重監管「主動消防裝置」,未有正視發泡膠板封窗及後樓梯開「生口」等被動消防風險。勞工處責任相對較輕,報告指該處雖曾多次接獲投訴,但實地巡查時未能發現問題所在。四個部門監管鏈條環環失守,被視為是這場慘劇釀成的制度性根源。

部門 監管缺失 洞察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 未跟進投訴、未察覺違規改動 報告指責任最大
屋宇署 審查不足、與ICU溝通落差 巡查分工現漏洞
消防處 只監管主動裝置,漏看被動風險 消防規管範圍過窄
勞工處 多次接獲投訴仍未發現問題 巡查流於形式

【改革重拳】圍標刑事化擬判囚十年 三條法例同步修訂

針對大維修工程圍標亂象,政府據悉擬訂立專門刑事罪行,參考競爭事務委員會建議,最高刑罰可達監禁七至十年。同時當局計劃修訂《建築物條例》、《建築物管理條例》及《消防條例》,加強對大維修工程、業主立案法團運作及消防安全改動的規管力度,部分修例草案料於今年內提交立法會審議。報告並提及,被指為今次大火負主要責任的工程顧問及承建商已先後被控誤殺及洗黑錢等罪名,案件仍在司法程序中。

【督導架構】政務司司長領軍 監督改革落地

為確保建議不會淪為紙上談兵,政府將成立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督導委員會,專責監督獨立委員會各項建議的落實進度,以及三條相關法例的修訂工作。有別於一般調查報告止於建議層面,今次政府特意設立跨部門督導架構,顯示當局希望以制度化方式堵塞監管缺口,避免同類慘劇重演。對於一眾劫後餘生的宏福苑居民及79名傷者家屬而言,報告能否換來實質改革,將是未來觀察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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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經一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