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費計算 香港

遣散費計算|資格/公式/$390,000上限一次睇清(強積金對沖最新安排)

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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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遇到裁員或停工,其中一項重要保障就係遣散費。經濟一週根據勞工處官方《僱傭條例簡明指南》,整合遣散費嘅領取資格、計算公式,以及 2025 年 5 月 1 日強積金「對沖」安排取消後嘅最新計算方法,助你了解遣散費計算 究竟點計。
遣散費計算 香港
遣散費係《僱傭條例》下打工仔遭裁員的其中一項保障(示意圖)

遣散費領取資格

根據勞工處官方指引,僱員須符合以下條件先可以領取遣散費:

項目 遣散費
受僱期要求 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 24 個月
須符合條件 僱員因裁員而遭解僱;或有固定期限的僱傭合約在限期屆滿後,因裁員理由沒有續約;或僱員遭停工

要留意,遣散費同長期服務金(受僱不少於 5 年,因非嚴重過失解僱、健康理由辭職、65 歲或以上辭職、在職身故等情況適用)二選一,僱員喺同一時間只可享有其中一種補償。另外,如僱主喺合約終止日前不少於 7 天,以書面要求僱員續約或以新合約重新聘用,而僱員不合理地拒絕,僱員將無權獲得遣散費。

咩情況先算「裁員」同「停工」?

根據官方定義,以下情況會被視為裁員:

  • 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而解僱僱員;
  • 僱主停止或準備停止經營僱員受僱的工作場所而解僱僱員;或
  • 僱主對僱員所擔任的工作,或對僱員在其受僱地點所擔任的工作需求量縮減或預期會縮減而解僱僱員。

至於「停工」,如僱傭合約訂明僱員報酬須視乎僱主提供工作而定,在以下情況僱員可視作被停工:喺任何連續 4 個星期內,不獲僱主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一半;或喺連續 26 個星期內,不獲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日數總和的三分之一。

遣散費計算 資格
裁員同停工均有官方定義,僱員符合資格先可申索遣散費(示意圖)

遣散費計算公式

根據勞工處官方公式,遣散費嘅計算方法如下:

  • 月薪僱員:(最後一個月全月工資 × 三分之二)×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 日薪或件薪僱員:(僱員最後工作的 30 個正常工作日中由僱員選任何 18 天工資)× 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計算工資時,以港幣 $22,500 的三分之二(即 $15,000)為上限——換言之,月薪高於 $22,500 嘅僱員,計算遣散費時亦只會以 $22,500 為準。僱員亦可選擇以緊接合約終止日前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如以代通知金方式終止合約,則以代通知金計至該日為止前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未足 1 年的服務年期,按比例計算。

強積金「對沖」取消:2025年5月1日轉制安排

遣散費計算 公式
2025年5月1日「對沖」安排取消後,遣散費須按轉制日分段計算(示意圖)

由 2025 年 5 月 1 日起,取消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對沖」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嘅安排。如僱員嘅僱傭期沒有橫跨 2025 年 5 月 1 日(即「轉制日」),或僱員不受強積金制度或其他法定退休計劃涵蓋,整段僱傭期按上述公式一次過計算。

但如僱員嘅僱傭期橫跨轉制日(即 2025 年 5 月 1 日前入職,僱傭合約於轉制日或之後終止),遣散費會以轉制日為界,分為「轉制前」同「轉制後」兩部分計算:

部分 月薪僱員計算方法
轉制前部分 (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全月工資 × 三分之二)× 轉制日前可追溯的服務年資
轉制後部分 (終止僱傭前最後一個月全月工資 × 三分之二)× 轉制日起的服務年資

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如僱員喺 2025 年 5 月 1 日前入職,僱主仍可繼續用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遣散費嘅轉制前部分,但不可「對沖」轉制後部分;僱主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及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則可繼續「對沖」轉制前及轉制後部分。

舉例計算(僅供參考)

以一名月薪 $20,000、服務滿 3 年因裁員被解僱嘅月薪僱員為例(假設僱傭期完全喺 2025 年 5 月 1 日轉制日之後,毋須分段計算):

遣散費 = $20,000 × 三分之二 × 3 年 = $40,000

如月薪高於 $22,500 上限,例如月薪 $30,000,計算時工資部分會以 $22,500 為上限:遣散費 = $22,500 × 三分之二 × 3 年 = $45,000。以上例子僅按官方公式作簡化示範,實際金額須因應個別僱傭合約、工資紀錄同服務年資分段計算,如有疑問應向勞工處查詢。

最高款額同追討時限

遣散費(連同長期服務金)嘅最高款額為 $390,000。如僱員嘅遣散費包括轉制前部分同轉制後部分,兩部分嘅總和不得超過 $390,000 上限,超出上限的部分須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僱員如欲追討遣散費,須喺解僱或被停工後 3 個月內,以書面向僱主發出申索遣散費嘅通知(勞工處處長可因應需要延長呢個期限)。僱主必須喺收到書面申索通知後嘅 2 個月內支付遣散費。僱主如無合理辯解而拖延支付,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5 萬元。

遣散費計算 強積金對沖
遣散費須喺法定期限內申索及支付,僱主拖延或無合理辯解可被檢控(示意圖)

常見問題

遣散費同長期服務金可唔可以同時攞?
不可以。根據官方指引,僱員在同一時間只可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其中一種補償。

邊個服務年資可以追溯?
所有體力勞動僱員,以及喺 1990 年 6 月 8 日前 12 個月平均月薪不超過 $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如終止僱傭合約日期喺 2004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可追溯全部服務年資;1990 年 6 月 8 日前月薪超過 $15,000 的非體力勞動僱員,服務年資可追溯至 1980 年。

遣散費計算工資上限係幾多?
計算遣散費時,工資部分以 $22,500 的三分之二(即 $15,000)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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