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速成班|甚麼是「買了個NFT」:天價成交必須具備一個先決條件!|華坊

虛擬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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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Non-Fungible Token,中譯為非同質化貨幣)能在短時間內爆紅,除了因為日漸活躍的交易量,以至讓人咋舌的成交價誘發的投資遐想,也因為NFT的本質吸引了各範疇的藝術家趨之若鶩,視之為誠實地把藝術品價值體現出來的工具。

(圖片來源:OpenSea官網)

唯,購買NFT前,必先要了解自己在買什麼?

現時很多關於NFT的報導,都圍繞著天價成交的案例,如創新項目 CryptoPunks 在乙太坊上被炒得風生水起,數字藝術家 Beeple 耗時 14 年創作的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最終以 6934 萬美元的價格在英國著名拍賣平臺佳士得上賣出,以至各大品牌和名人都在不同的NFT平臺鑄造各式各樣的NFT,而對NFT過度的吹棒也惹起不少人對其真實價值的迷思。

無可否認是,現時天價成交的NFT產品或多或少都屬於Veblen Good(韋伯倫商品),這類商品的特質是:滿足購買者的虛榮心,是財富與地位的炫耀,舉例來說,一隻名錶動輒數十甚至上百萬美元,無論該名錶含有多精湛的工藝、以多昂贵的材料鑄成,都不足以解釋其天價的成交價。

而Veblen Good 在投資界屬特殊的另類投資,如果只基於零星的天價拍賣成交而斷定這類商品的投資價值,而漠視大量花了不少成本創作卻苦無買家的NFT產品,又或者因為這個商品的炫耀值並沒有獲得同道中人所認同以至追捧,投資者只會落得灰飛煙滅的下場。

每個NFT都是獨一無二

不少人認為NFT其中一個好處是它的「獨特性」,因為其資料是記錄在區塊鏈上,而非同質化的本質讓每個NFT都是獨一無二,不能複製,唯,區塊鏈是無法存儲數位資產的背後實際「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購買 NFT 的人購買的是數位藝術品的連結 ,而不是藝術品本身。持有數位資產背後實際標的資產的擁有者可以透過NFT提供數位資產的擁有權,唯,他們不能阻止其他人展示數位副本的權利。舉例說,擁有名畫家如梵高作品的收藏家可以透過發行梵高名畫的NFT而出售這幅畫數位連結的版權,只是,可以展示這NFT的線上場合多不勝數,而大部份執行與追究NFT相關的侵權指控都不合乎成本效益。

事實是,NFT的擁有者並不能阻止其他人展示相同的資產,並展示其才是此數位資產的擁有者,那NFT的獨性能如何體現?當然,除了展示權,鑄造NFT時,實際標的資產者如名畫收藏家可以多加一些其他權利,如實地觀賞標的資產的權利,甚至可以擁有實際標的資產的擁有權的某個百分比,或者獲得優先洽購標的資產的權利,那NFT便成為了交易的一部份,利用線上到線下結合而創造價值。

NFT只是工具,把藝術品在數位世界透過區塊鏈記錄,並以加密貨幣作交易。這工具能否把藝術品的價值最大化,成為投資界的寵兒,還只是海市蜃樓的投資潮流,便是考驗投資者是否有這樣的功架:懂得利用NFT的特質,配合現實世界而設計交易,撮合買家和賣家,締造出一個新的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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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OpenSea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