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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主導23條立法公眾諮詢詳解

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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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李家超於30日帶領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進行公眾諮詢的記者會,詳細解釋了諮詢工作的內容。

23條立法諮詢工作進展

據了解,政府在29日已向行政會議成員簡介了23條立法諮詢工作的重要性,因此,當日的行政會議並未進行。同時,政府早前已向立法會提交了今年的立法議程,明確表示將在今年內完成23條立法的工作。

23條立法實施規範

此外,李家超在25日的立法會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中提到,23條立法的準備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並將加強反駁隊伍,對抗來自敵對勢力的網上宣傳,並已準備好直接聯絡機制,以便在出現新的立法問題時能夠迅速解答。

李家超:23條必須做、盡快做

李家超對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的合作表示感謝,並將在適當時候展開相關的諮詢工作。李家超強調,制定23條立法是香港的憲制義務。鑑於社會經歷了2019年的香港版顏色革命,大家都清楚國家安全的風險可能突然而嚴重,因此我們必須迅速彌補法律上的不足。他還提到,香港政府負有完善528決定和《港區國安法》的不足之處的責任。李家超提及,23條立法的原則包含以「一國兩制」為指導方針;尊重與保護人權,依法維護權利和自由;以法治原則作為立法的堅持。在立法方式上,他表示將制定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他指出,這次立法綜合了香港的實際情況與國際環境,舉例說明美國至少有21部、英國至少14部、加拿大至少9部維護國安的法律。此次立法將會修改現行法規,把普通法罪行轉變為新的文法和條例。

建立維護國安的機構和執行機制

林定國表示,香港國家安全法已經包括了23條中的兩項重要罪行,分別是顛覆國家政權和分裂國家罪,因此無需另行立法來處理這些問題。但同時,還需禁止其他未被國安法包括的行為。他進一步指出,本地的法律和普通法體系必須與國家安全法緊密結合,並相互補充。立法工作還需要完善執法權力和訴訟程序。林定國強調,雖然行使人權是重要的,但這並非絕對無限的,必須遵守法律規範。

鄧炳強說明,諮詢文件共分為9個章節。第1章和第2章主要討論憲制責任和立法的必要性,包括考量因素和研究方法。第3至第7章則針對罪行提出建議,大多數建議都是為了完善現行法例,並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新增一些罪行。

第3章聚焦於叛國罪,提出完善《刑事罪行條例》第1至第9條,包括修改某些過時的表述,例如與殖民管治相關的用詞。第4章討論叛亂罪,也是針對《刑事罪行條例》進行完善。此外,還涉及調整煽動叛離等相關罪行的範圍。

第5章涉及國家機密,旨在完善《官方機密條例》,明確定義國家機密,並禁止非法獲取、持有或披露國家秘密。

第6章則專注於間諜罪行,也是對《官方機密條例》進行完善,包括禁止在外部勢力的影響下散播虛假或誤導性信息等。

圖片來源:圖片來源:官方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