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醫院廉署起訴欺詐】主管訛稱親自診症騙服務費 促下屬毀證阻調查 6項控罪今日沙田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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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位醫療機構的時任主管,涉嫌以下屬的雙手換取自己名下的服務費,並在廉署展開調查後,指示員工銷毀證據——這究竟是個人的道德淪喪,還是醫療機構內部監控機制的系統性失效?

廉政公署宣布,已就香港中文大學醫院運動醫學及康復中心時任主管劉敏昌(65歲)提出起訴,指其於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間,涉嫌訛稱親自為病人提供物理治療諮詢及診療等專業服務,實際上由其他物理治療師提供服務,卻向醫院申報並騙取相應的專業服務費。廉署同時起訴中大醫院時任人力資源總監鄧麗婷(51歲),指她涉嫌披露受廉署調查人士的身分。兩人預定於2026年6月1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六項控罪:欺詐、阻礙司法、披露受查人

廉署對劉敏昌提出合共6項控罪,包括:根據《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的1項欺詐罪;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30(1)(b)條的2項披露廉署調查人員身分罪;以及4項普通法下的妨礙司法公正罪。

欺詐控罪指劉於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間,以欺騙手段訛稱親自為病人提供專業服務,誘使中大醫院向其發放相應服務費用。妨礙司法公正的指控則涉及其於廉署在2025年8月展開調查後,指示下屬干預調查及銷毀相關證據。

鄧麗婷面對的1項控罪,指其於2025年8月26至27日,披露了受廉署調查人士的身分,屬《防止賄賂條例》下的嚴重違規行為。

廉署調查:醫院舉報揭發不法行為

廉署於2025年8月26日接獲中大醫院舉報,懷疑有員工提交虛假服務記錄,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費。廉署隨即展開調查,並於同年先後拘捕劉敏昌及鄧麗婷。兩人獲准保釋候查,案件其後移交法院處理。

值得留意的是,是次詐騙時期橫跨約四年(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期間中大醫院的內部監控機制未能及早察覺相關異常,直至醫院主動就具體事項向廉署舉報,方揭發整個涉嫌詐騙行為,引發外界對私家醫院內部審計及服務記錄核查機制的關注。

中大醫院:私家醫院監管的更大議題

中大醫院是香港為數不多的大學附屬私家醫院之一,其醫療服務理應受到嚴格的專業標準及機構監控。是次事件暴露出在收費制度及服務記錄核查上可能存在的漏洞。以「掛名診症」方式騙取服務費,需要相對長時間地不被察覺,反映相關程序未有足夠的定期複核機制。

事件亦令外界關注:在香港私家醫療收費日益昂貴的背景下,病人支付的診症費用,能否確保真正由其選定的醫療專業人員親自提供服務?

項目 詳情 備注
被告(主控) 劉敏昌(65歲),時任主管 運動醫學及康復中心時任主管兼物理治療師
被告(次控) 鄧麗婷(51歲),時任人力資源總監 涉披露受查人身分
涉嫌詐騙期 2021年7月至2025年9月 長達約4年,直至醫院舉報方被揭發
廉署接獲舉報 2025年8月26日 由中大醫院主動就具體懷疑舉報
提堂日期 2026年6月17日 沙田裁判法院
控罪數目 劉敏昌6項、鄧麗婷1項 包括欺詐、妨礙司法公正及披露受查人身分

廉署起訴行動彰顯了對醫療機構中欺詐行為的零容忍立場。是次案件的審訊結果,以及事件是否會引發業界對服務記錄核查機制的全面審視,仍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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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經一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