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內地財產分配紛爭 需留意訴訟時效|黎嘉廉

遇內地財產分配紛爭 需留意訴訟時效|黎嘉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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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遇上繼承者們在內地財產分配上未能達致共識時,需要留意一些條款,包括提出的訴訟時效,意思是需要在指定年期內提出訴訟;否則,就失去訴訟權利。

撰文:黎嘉廉 | 圖片:中新社

如果利益受到侵害逾20年,便很大機會不能提出訴訟,或會永久失去權益或利益。過往曾出現過一些案例,是訴訟期已超過了15年,也未能完全處理遺產,這樣對死者家人及死者所持有的企業等資產,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再過五年就很大機會喪失遺產的繼承權。

時效期間為3年

總則第九章:訴訟時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20日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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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中新社

第一百九十四條: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1. 不可抗力
  2.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3. 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4. 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 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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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1. 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2. 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3. 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4. 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部分請求權或致訴訟失效

第一百九十六條: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1. 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2. 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3. 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4. 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以上四項條款須多加留意,因牽涉到提出訴訟的法律效力,是與提出訴訟的時間有關係,也定義了訴訟終止、訴訟中斷和訴訟失效的情況,建議提出訴訟者需要及時諮詢相關律師,以作最適當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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